2025浙江田径大众达标系列赛(温州站) 暨“越秀杯 ”青春校园公开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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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田径协会 / 作者:浙江省田径协会

2025年3月6日 18:05

竞赛规程

 

一、技术认证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二、指导单位

浙江省田径协会温州市体育总会

三、主办单位

温州市田径协会

四、承办单位

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五、协办单位

温州市越秀学校

六、运营单位

温州市威体运动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七、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5年3月22日-23日

比赛地点:温州大学北校区体育场

八、竞赛组别与项目

1、校园组(U16、U18、U20、U24):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2、体考高考组(16—19周岁):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

3、公开组(U30、U40):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注:参赛选手年龄统一按照出生年份计算。

九、参赛人数

500人-1000人

十、报名及收费标准

(一)各参赛单位根据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参赛办法要求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扫码下方二维码报名,先到先得,额满为止(可个人报名和团队报名)

联系负责人:吴老师,13819734545蔡老师13968874242

(三)报名时间:3月5日--15日。逾期不受理报名

(四)收费标准:校园组、公开组收取报名费200元/一项,300元/两项体考组收取报名费300元/四项(缴费并备注个人报名:姓名+身份证号

代表队报名:单位名称+领队姓名+人数)

(五)食宿安排:本次赛事运营单位将为参赛者提供食宿和交通信息,费用自理。

十一、报到

(一)报到时间:2025年3月20日

(二)报到地点:温州大学北校区体育场旁边篮球场

(三)如规定时间内未报到队伍即视为放弃比赛,费用不退。

(四)由主办单位选派的裁判员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

(五)报到时各参赛单位及个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如未提交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已报名所有费用不退。(单位报名由领队或教练统一收齐提交)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2.反兴奋剂承诺书(盖手印)(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详见附件1;

3.参赛声明(盖手印)(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详见附件2;

十二、竞赛办法

(一)本次赛事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的有关规则执行。

(二)比赛的场地和器材经中国田径协会认证审定。

(三)体考组参照体育高考体考四项流程进行测试,规则执行浙江省考试院制定的考试规则。

(四)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

(五)所有项目一次决,具体竞赛日程根据报名情况,以比赛当日的竞赛编排为准。

(六)凡违反体育道德或检录无故未到者,将取消所有后继比赛项目的成绩。

十三、奖励办法

校园组(U16、U18、U20、U24)和公开组(U30、U40)各项授予前三名奖品体考高考组(16—19周岁)授予综合分前三名奖品

十四、医疗救护

(一)比赛场地内设置固定医疗点1个、1台120急救车,并安排2AED疗救援服务工作人员,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医生驻点。

(二)在比赛期间,医护人员或裁判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下达指令终止选手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若参赛选手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医疗救护车辆进行快速转运。

十五、保险

赛事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险种、保险金额以最终的投保保单为准),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理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者自负。

特别说明:

1、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方可报名参赛

2、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参赛者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3、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为了保障参赛者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赛事裁判和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者,有权终止其比赛。

十六、熔断机制

(一)严密建立熔断机制,出现极端天气情况将及时中止比赛;除天气因素外,还将关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导致不具备办赛条件的安全问题;

(二)于赛事报名环节中,向参赛选手提前告知熔断机制;

(三)如赛事触发熔断机制,则由主办方立即中止比赛,并依照应急管理方案相应处置流程执行。

十七、赛事代表

根据赛事要求,赛事监督、技术代表等岗位由浙江省田径协会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温州市田径协会选派。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2025浙江田径大众达标系列赛(温州站)暨“越秀杯”青春校园公开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反兴奋剂承诺书

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一号令要求,作为一名运动,以维护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和国家荣誉为己,认真履行运动员反兴奋剂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因违反反兴奋剂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庄严承诺:

一、坚决在体育运动中不使用兴奋剂,维护体育运动的纯洁和公正。

二、自觉抵制有关人员(教练员、队医等)组织、强迫、欺骗和教唆使用兴奋剂的行为。

三、按照运动员行踪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主动报告个人行踪信息。

四、因伤病需要进行治疗时,主动向医师说明运动员身份,确需使用含有违禁物质的药品或禁止方法时,按照治疗用药豁免的有关规定,申请后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五、按规定接受赛内、赛外各类兴奋剂检查,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官的工作。

六、如发生兴奋剂阳性或其他违规行为,愿意接受取消比赛成绩、停赛、罚款或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

七、自觉学习《反兴奋剂条例》和总局一号令及有关反兴奋剂规定,积极参加反兴奋剂教育活动。

诚实守信,珍爱健康,远离兴奋剂。

运动员签字:                                      教练签字:

日期:2025年     月    日                        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2:

2025浙江田径大众达标系列赛(温州站)暨“越秀杯”青春校园公开赛

参赛声明

一、本人自愿报名参加“2025浙江田径大众达标系列赛(温州站)暨“越秀杯”青春校园公开赛)”(以下统称“赛事”或“比赛”)并按照规则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二、本人同意向组委会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的身份,并同意承担因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无效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不限于拒绝参赛、不予退还报名费等)。

三、本人承诺通过报名并参赛,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所制定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各项措施。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地方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赛事组织的相关规定,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违禁物品等进入赛场,认真履行参赛者的责任和义务,尊重体育精神,做到安

全参赛、文明参赛、公平竞争,诚实竞赛。

五、本人充分了解田径运动及参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承诺于赛前完成健康体检及自我健康状况评估。已为参赛做好准备。

六、本人承诺未患有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在赛事期间配合参赛信息核实。若不符合健康要求,自愿退出比赛并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后续检查。

七、本人自愿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及责任,且同意组委会对于非组委会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害或损失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和责任。

八、本人同意组委会为本人投保人身意外险,具体内容已从保险说明书中知晓,本人均予以认可。

九、本人承诺不使用违禁药品,并同意按照竞赛要求接受兴奋剂检查。

十、本人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

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十一、本人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含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治疗),超出组委会投保范围的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人承诺并同意穿着符合田径竞赛规则要求的参赛服参赛,本人承诺不穿着以商业品牌宣传为目的或带有未经组委会允许的组织、机构标识的服装服饰参赛。

十三、本人授权组办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和其他个人资料用于比赛的组织和推广;

十四、本人自主选择赛事运营单位提供的食宿和交通信息,并自愿承担赛事期间交通、食宿等一切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责任。

十五、本人承诺在比赛报到处提交由本人签字的《参赛声明》。

□本人及本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或家庭成员已仔细阅读、知晓并同意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身份证号码:

运动员或者监护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