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少儿体能(酷跑田径)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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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田径协会 / 作者:浙江省田径协会

2026年3月27日 16:14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执行单位
浙江省田径协会

三、承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绍兴市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绍兴市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拥有独立法人的俱乐部、社会团体和学校社团(校队)、浙江省范围内开展少儿体能(酷跑田径)训练和少儿趣味田径的地市、协会、体校、学校、俱乐部、培训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且带训老师具有浙江省体育局、教育局公布的相关校外培训机构教练员证或浙江省业余田径教练员证。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分站赛
第一站:2026年4月18—19日,宁波市奉化区体育中心体育馆
第二站:2026年5月23—24日,宁波市慈溪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第三站:2026年6月20—21日,绍兴市新昌县小球中心
第四站:2026年8月8—9日,温州市龙湾区体育中心体育馆
第五站:2026年8月底或9月初,绍兴市嵊州市体育中心
(二)总决赛
2026年11月21—22日,宁波市奉化区体育中心体育馆

六、组别年龄和竞赛项目
U12组(少儿酷跑组):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U11组(少儿酷跑组):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U10组(少儿酷跑组):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U9组(少儿酷跑组):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U8组(少儿体能组):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U7组(少儿体能组):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U6组(幼儿体能组):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U5组(幼儿体能组):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浙江省户籍或学籍且在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
(二)参赛规定:
1.男女个人:幼儿体能赛道、少儿体能赛道、少儿酷跑赛道;
男女团体:幼儿体能赛道、少儿体能赛道、少儿酷跑赛道。
每位运动员每次只能参加一个组别比赛;
2.各参赛单位根据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团体赛每队限报4名同组别、同性别的运动员参赛;
4.每个参赛单位至少报1名领队和1名持证带训教练,未成年运动员必须有监护人陪同或监护人出具书面授权书委托参赛教练全程负责赛事期间相关事宜;
5.参赛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相关同等法律效力证件原件,通过检录,否则不允许参赛;
6.检录处开放时间为比赛前45分钟,比赛前15分钟结束,未检录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7.检录运动员应在检录前穿参赛运动服,并正确佩戴好号码布,携带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号码布、证件不齐者不得通过检录。检录完成后,运动员不得离开检录区,离开检录区的运动员需要重新检录。
(三)代表资格规定:参赛选手每年度每个项目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
(四)健康要求:各参赛运动员需自行准备比赛期间意外保险和来回路途的公共交通意外保险证明,以及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赛前6个月内身体健康检查报告(含心电图项目,检查结果正常)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浙江省田径协会最新审定颁布的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出现特殊情况,组委会可根据实际调整赛制。
(二)比赛赛制(详见附件1规则指南)
1.比赛由预赛与决赛组成;预赛成绩前4进决赛,5-8按成绩排名;4组决赛(电脑抽签或交叉对决,1与4决,2与3决)决出来按成绩排名。
2.个人赛以运动员完成赛道内规定竞赛内容所用时间以及赛道完成情况,计算综合时间,升序排列名次。
3.团体赛以4名运动员通过接力形式完成赛道内规定竞赛内容所用时间计算成绩,按照实际成绩排列名次。
4.比赛判罚标准:
(1)犯规加时判罚即时生效,选手继续向前完赛;详细判罚标准说明见附件;
(2)在指定场地内比赛为有效动作;
(3)比赛时必须使用组委会审定的绳具及其它设施;
(4)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接受任何外部的帮助或指导;
(5)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情况,裁判长有权决定将比赛中断一段时间、取消比赛或者重新比赛。在中断比赛之前,退出比赛或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再次参赛。
5.分站赛各组别冠军获得"外卡"直接晋级总决赛。其他参赛选手按照积分榜排名规定获得总决赛晋级资格,具体晋级办法详见《浙江省少儿体能积分管理办法》(附件2)。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分站赛:个人赛和团体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奖牌和证书由浙江省田径协会监制授予。如单项报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或队(含8人或队),按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名次。
(二)总决赛:
1.个人赛和团体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奖牌与证书由浙江省体育局统一监制授予。
2.总决赛设各项"十佳执行单位奖""十佳体育俱乐部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十佳裁判员奖""十佳教练员奖",评选办法详见《2026年浙江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超级联赛各奖项评选办法》。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报到、保险、体检要求以及各队报名的审核情况详见赛事补充通知。报名截止后,在相关官网上公示三天。
(二)如规定时间内未报到,队伍不提前说明原因即视为放弃比赛,所有比赛费用不退。
(三)报到时各参赛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如未提交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已报名所有费用不退。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比赛前六个月以内);
2.教练员学校在职证明或俱乐部证明(加盖公章);
3.参赛承诺书(运动员、教练员、领队);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或电子保单)。

十一、技术官员选派
由浙江省田径协会选派技术官员(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经省体育局审定后分派执裁任务。

十二、经费
(一)参赛人员差旅费自理。
(二)竞赛服务费:200元/人。
(三)参赛保证金:参加比赛的各个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缴纳保证金1000元。各队所缴纳的保证金,在比赛期间由赛事组委会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四)保险费:组委会统一为参赛选手购买保险。

十三、申诉和纪律
(一)如抗议涉及某项目比赛的成绩和进程,则应在正式宣告该项目成绩后30分钟内提出,所有抗议均应由运动员本人或其教练、领队向有关裁判长口头提出。
(二)申诉须在正式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之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技术信息中心,同时交纳800元人民币,胜诉退回,败诉不退。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浙江省体育局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