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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田径协会 / 作者:浙江省田径协会
2022年4月2日 21:19
(Ⅳ级赛事)
一、审核单位:中国田径协会
二、主办单位:浙江省田径协会
三、承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田径协会
五、执行单位:绍兴市田径协会、浙江恒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2022年4月9日在上虞区体育中心举行。
七、参加单位:浙江省内训练基地。
八、竞赛项目:
(一)男子(2项):铁饼、标枪。
(二)女子(2项):铁饼、标枪。
九、参加办法
(一)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浙江省内的运动员通过单位报名参加,非全国注册的浙江运动员可通过训练基地报名参加测试,收取参赛费用每人200元。(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必须自3月21日以来一直在绍兴市范围内人员或省队在萧山训练基地封闭训练的人员)
(二)每名运动员报项不限,报名不足3人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参赛的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使用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场地器材和设备,使用激光测距。
(二)比赛使用中国田径协会官方竞赛编排及成绩统计系统。
(三)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本人注册卡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的有关规则执行。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参赛运动员均可获得成绩证明。
(二)报名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直接向主办方报名,赛前3天截止。
(二)赛区联系方式:见补充通知。
(三)报到:比赛日上午10点前到承办单位报到,各项费用自理。
(四)技术会议:比赛日上午11点召开技术会议,宣布有关竞赛事宜,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单位选派1名教练员参加。
十三、赛事代表和裁判员
裁判员按《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鼓励各省田径训练基地举办田径比赛的通知》精神由主办、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指南》的要求执行。
十五、相关费用
参赛运动队的食宿、交通、核酸检测等费用自理。
十六、本规程等解释权属于浙江省田径协会。